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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检说案丨顺德“高空抛物罪”第一人获刑
点击数:23165 发布日期:2022-12-02 发布人:admin 文章来源: 字体:[大][中][小]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高楼林立撑起城市一片繁荣的同时,关于高空坠物的报道屡见不鲜,高空抛物、掷物的现象成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社会舆论呼吁对此类行为予以严惩。


我国除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设立规制高空抛物的条款外,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也新增了高空抛物罪,即“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据此,高空抛物行为不仅仅是不文明的行为,更可被追究民事侵权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近期,顺德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高空抛物罪对被告人梁某提起公诉。该案为高空抛物入刑后,本地区的首宗刑事案件。



案情回顾


2021年6月23日晚上,被告人梁某正在某工业园区的家具厂六楼工作,突然,楼下传来阵阵争吵声,梁某从窗户循声往下看,发现吵架人之一正是其兄长。当时梁兄正因货物卸货挡道的事情与另一工厂厂长发生争执。


梁某从楼上喊话厂长,警告对方不要吵。无效之下,护兄心切的梁某先是随手拿了一张包装硬纸皮从窗户往楼下扔,但纸皮掉落过程中被风吹走了,接着又拿起灭火器往下扔,坠落的灭火器砸在货物上继而掉落地面,经碰撞灭火液喷出,所幸附近十多名工人均无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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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时气愤才扔下纸皮和灭火器,目的是想吓唬对方……”梁某供述。之后,梁某气冲冲下楼,拿起木棍想教训教训对方,好在被周边的人劝走了,避免了进一步的冲突。


被梁某高空扔下的干粉灭火器是四公斤装。高空抛物的杀伤力有多大?

据网上资料显示,4厘米的铁钉从18楼抛下能插入颅骨,空易拉罐从25楼抛下可致人死亡,巴掌大的西瓜皮从25楼飞下,如击中头部也能要人命……



审理结果


“我当时不想砸到人,所以尽量往空地上扔,但我不能够完全掌控灭火器的坠落点,如果砸到人肯定会受伤甚至会砸死人,我现在也后悔后怕了……”事后梁某虽懊悔不已,但也必须为自己的行为担负相应责任。


2022年6月23日,我院依法以高空抛物罪对梁某提起公诉。7月8日,顺德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高空抛物罪判处梁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检察官提醒

高空抛物,有的贪图方便,有的是泄愤,有的甚至是未成年人的嬉闹行为……让人防不胜防的高空抛物行为,轻则致伤,重则致命,除了法律规制,杜绝高空抛物,还需要我们自觉遵守,共同维护我们“头顶上的安全”。


如何避免“悬在城市上空的痛”?


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从自身做起,更要教育他人尤其是孩子,切勿随意将物品扔掷到楼下,时刻做个有公德心的人,共同努力,才能维护好大家的家园。


避开认识误区

不要认为高空抛物要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才构成犯罪。高空抛物入刑后,该行为只要达到一定的危险程度即可构成高空抛物罪,如果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安全,还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更是在有期徒刑三年以上。


不要抱有侥幸的心理

不要以为可以完全控制高空所抛物体的落点或保证没有人经过,实质上该类行为很难完全避免可能造成的后果,切勿以身试法。


定期检查自家的窗户、空调支架等是否牢固

如发现有松动应及时加固,对阳台、窗户等上容易被风吹掉的物品如花盆、晾衣架等也要及时清理,避免因天气等外因发生高空坠物,承担侵权民事责任。


及时反映

看到楼宇高空有摇摇欲坠的物体时,首先要及时避开危险,设置警示标识,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立即处置,消除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