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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检说案丨警惕“大麻电子烟”,销售Ta涉嫌贩卖毒品罪
点击数:37602 发布日期:2022-06-02 发布人:admin 文章来源: 字体:[大][中][小]

2021年5月,央视曝光:市场上出现了一种类似电子烟的产品,号称“上头电子烟”。这些电子烟在贩卖时打着“合法上头”的名号,里面添加了人工合成的大麻素,让不少人在不知不觉中上瘾。

近日,我院受理了顺德首宗涉及“大麻电子烟”,的贩卖毒品案件。并于8月23日依法涉嫌贩卖毒品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


基本案情
经查,今年7月份,李某在微信朋友圈公开发布广告销售“电子烟”,向买家吹捧“电子烟”具有“特别兴奋”、“像在别的世界”的效果,收到货款后通过快递等方式将“电子烟”发送给买家。

电子烟
一种模仿卷烟的电子产品,有着与卷烟一样的外观、烟雾、味道和感觉,是以可充电锂聚合物电池供电驱动雾化器,透过加热油舱中的烟油,将尼古丁等变成蒸汽后,让用户吸食的一种产品。
打着“无害”“可助戒烟”“不会上瘾”等等旗号,电子烟的兴起受到不少“烟民”的青睐,其新颖的包装也引起不少年轻人追逐潮流。

明明是销售电子烟

李某为何就涉嫌犯罪了呢?

李某因何被以涉嫌贩卖毒品罪批准逮捕?


大麻作为一种传统毒品,鉴于其具有的成瘾性和危害性,在我国受到严格管控,不法分子为对大麻类毒品进行伪装,利用电子烟的合法外观,向电子烟的烟弹、烟油中添加四氢大麻酚或合成大麻素类新精神活性物质等成分,制成新型毒品“大麻电子烟”。李某贩卖的正是这种“大麻电子烟”,所以涉嫌贩卖毒品罪。

这类电子烟有什么危害?

据专家介绍,这些添加了合成大麻素的电子烟能产生更为强烈的兴奋、致幻等效果,比普通的大麻更容易上瘾,吸食者会出现头晕、呕吐、精神恍惚、致幻等反应,过量吸食会出现休克、窒息甚至猝死等情况,对身体的危害也更大。


检察官提醒:
购买电子烟时应注意:
选择正规的销售渠道。

关注电子烟的成分,正规电子烟以尼古丁、丙二醇、甘油、香精等为主要成分,而“大麻电子烟”的主要成分是四氢大麻酚或人工合成的大麻素类新精神活性物质。
就价格而言,含有大麻类物质的电子烟价格比正规电子烟贵几倍,当遇见价格高出较多的电子烟需特别留心。
留意电子烟的宣传标语,国内已知的一些不法分子常使用“上头”“飞行”“快感”等词汇,销售所谓的“上头电子烟”。
但我们更应该认识到,市面上大部分电子烟的主要成分是尼古丁,有成瘾风险,一旦开始吸烟极易形成终身吸烟的陋习,对身体造成持续性危害。

其实,世界卫生组织专门对电子烟进行了研究并已明确提出:电子烟有害公共健康,它更不是戒烟手段,必须加强对其进行管制,杜绝对青少年和非吸烟者产生危害。《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中,也规定严格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含电子烟)。
因此
拒绝吸烟
特别是未成年人
更应自觉抵制诱惑
树立健康的生活方式
才是上上之选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