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政法委以授予“长安剑”的形式,对成绩突出的省市县表彰鼓励,佛山市作为其中唯一的地级市,获得第一批授剑的名额。
8月20日下午,我院杨军副检察长从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吴建兴手中接过“长安剑”,随后在我院各部门进行流动展示。8月21日下午,我院员额检察官李梅梅代表我院将“长安剑”移交给区公安局副局长郭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