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检“应听尽听”的工作要求, 4月1日,我院第三检察部对两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是否不起诉进行了不公开听证。听证会由肖秀敏副检察长主持,案件承办人许方原、辩护人出席,并邀请了两名人民监督员和一名院专家咨询委成员作为听证员参加。经听证,我院对两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对这两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不起诉宣告。会后,承办人许方原赠与二人书籍,希望他们铭记这段经历,开始新生活。